教育部修正「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」第4點附件2規定,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,請查照。
教育部令
教育部函
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
修正對照表_第4點附件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