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六點、第十六點、第十七點,並自中華民國106年11月1日生效。(修正對照表)

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六點、第十六點、第十七點,並自中華民國106年11月1日生效。(修正對照表)